南海网、新海南客户端8月27日消息(记者 杜倬荷 实习生 秦卓妍)8月26日,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实施2025年海南省“乡村强师工程”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(以下简称通知),明确今年继续实施海南省“乡村强师工程”专项培养计划,在各市县推荐人选的基础上,遴选确定42位教师为2025年海南省“乡村强师工程”培养对象。
据了解,“乡村强师工程”通过对全省基层教育业务骨干示范性培训,旨在培养造就一批适应本省乡村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素质优良、甘于奉献、扎根乡村的优秀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干部。
培养对象为乡镇(不含城关镇)及以下公立学校(主要包含乡镇中小学校、村小、教学点)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和校长。
根据通知,2025年海南省“乡村强师工程”培养周期为3年,分2个阶段进行:
第1阶段:脱产学习1年,包含理论培训、跟岗研修,时间为2025年9月—2026年7月。海南省“乡村强师工程”培养对象脱产学习期间班主任时间、工作量、继续教育学分按满额计算。培养对象到省外优质学校挂职锻炼和跟岗研修1个月,省外跟岗研修期间食宿费用由海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(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)承担,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出学校承担。
第2阶段:返岗实践、驻校指导和总结考核,时间为2026年9月—2028年7月。
按照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、统一与个性相结合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”的原则,综合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培养。
通知明确,“乡村强师工程”由海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(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)具体负责,项目实施由省财政通过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。
培养对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、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行为,或非组织原因脱离教师、校长岗位的,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备案,予以退出“乡村强师工程”专项培养计划。
2025年海南省“乡村强师工程”专项培养计划于2025年9月8日开始集中培训,请各市县教育局通知本市县入选2025年海南省“乡村强师工程”培养对象的教师,于2025年9月7日14:30—18:00报到,报到地点:海口天艺东环大酒店(高铁东站店)。具体内容可登录海南省教育厅官网查看。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海南师范大学张老师,19808948495;海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祖老师,65236870。